开设赌场罪被刑拘,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开设赌场罪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严重患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刑拘期满仍未结案需要取保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