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为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