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将营业执照进行转让的,应当根据以下流程办理: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到所在主管税务部门的办税大厅核查已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回到工商所提交完税凭证,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等。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