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终结后债权人能起诉。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程序裁定终结后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权益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追加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