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被他人胁迫从而作伪证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在诉讼过程中,出具的证明,证据材料由于个人疏忽导致失实的,不视为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