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构成:
(一)主观条件:主观方面只能为故意;
(二)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条件: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