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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收取押金不退怎么办

作者:jiaoyubalala2024-10-23 00:0881
入职前收取押金不退,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处罚款。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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