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调解完没同意不再诉讼了,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在六个月后继续提起离婚诉讼。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经民政部门审核当事人双方证件手续无误发放离婚证。一方主张离婚的,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感情确已破裂经过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