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如果要在中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就应当在中国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双方协商一致提出了离婚登记申请之后,需要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无人后悔的,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