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限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逮捕的时间。因为刑事自诉案件逮捕与否,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受案的人民法院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所以,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
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对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二条
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对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