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下来了的,如果被告人或受害人、检察院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的,在十日后判决书生效后,执行判决内容。如果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由公安机关及时将被告人移送至相对应的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如果判处无罪或不执行刑罚的,由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被告人。
如果上述任何一方有异议的,被告人可以提起上诉,被害人可以请求检察院或者检察院可以自行提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