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程序的办理流程:1.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为诉讼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