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指的是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其对应的责任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列明,并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一)工作目标。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实施范围。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