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上所规定的罚金不能不交。对于已判决的案子,判决书已生效的,必须按照判决书上的内容执行。
对于不能缴纳全部罚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及时追缴。
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的,法院会强制其缴纳。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少缴或者免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