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禁毒模式共有社区戒毒、医疗机构治疗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三种。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吸毒人员可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有法定情形的吸毒成瘾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