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有:(1)代表大会要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2)代表大会要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代表大会要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代表大会会修改党的章程;(5)代表大会会选举中央委员会;(6)代表大会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