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配偶一般情形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夫妻中一方作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未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则依法应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配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