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属于法律认可一种类型的社团法人主体资格的证件。
申请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的单位均需要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法人网上登记平台系统进行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如果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予以退回补充。
法律依据
《工会法》 第十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