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行政处罚怎么减免

作者:re9999992024-10-17 04:3962
行政处罚的减免相关规定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或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