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银行卡被人民法院冻结的,一般冻结时长不会超过六个月;同时,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时所制作的笔录中也应当记载对当事人财产进行冻结的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