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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决定不起

作者:xiaoyu9992024-10-16 15:4026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根据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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