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能生三孩,特殊情况除外。

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我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