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非法拘禁罪是以以下标准立案的:
1、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
2、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
4、其他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六
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