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人数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至十九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需要一名执行董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