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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刑适用的罪名有哪些类型

作者:heibaijiqiren2024-10-15 00:0473
我国死刑适用的罪名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有下列种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军人违反职责罪。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死刑的执行方法有:

1.枪毙,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3.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七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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