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于进看守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大约二个月可以进行判刑处罚。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检察院审查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凡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移送当地相应看守所关押。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也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根据法律规定,两者在关押的人员,主要的承担的司法责任等方面有区别,主要如下:看守所与拘留所、监狱其实都是不太一样,其中虽然看守所与监狱都是关押人员的地方,但多数时候看守所是针对未决犯的一种关押,而监狱则是针对已决犯的关押。至于拘留所,往往是对那种受到行政或治安处罚的人,进行关押的场所。案件在尚未经过法院审判之前,即使有被关进看守所,也不代表之后一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