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起点为六万元,公安机关应立案处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