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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