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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打架对方先动手受伤我要负责吗

作者:xinghetianjie2024-10-14 04:4591
打架对方先动手受伤,另一方当事人需要负责。一般打架,都作斗殴处理。斗殴不在正当防卫的范围内。斗殴是以求制胜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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