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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xxjiangzhishi2024-10-12 10:1372

一、学科简介

吉林农业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于1998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批,1999年开始招生。学科紧密围绕国家重大社会发展议题和地方社会建设开展研究,形成家政学、应用社会学、老年社会福祉三个研究方向,在家政学研究和"三农问题"社会学研究领域具有优势和特色。

学科目前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1人、讲师3人,学术梯队稳定,年龄结构合理。学科现有"吉林省家政服务业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吉林省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培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个,吉林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1个,吉林省"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教师团队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农业部课题3项,省社会科学基金、科技厅、教育厅等相关课题50余项,累计到账科研经费160余万。在SSCI、CSSCI等期刊发表论文70篇。获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

二、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实践,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2、熟悉社会学基本理论、基本研究方法和主要调查技术,能够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在家政、农村、养老等研究领域独立开展学术研究。

3、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和资料。

4、遵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治学严谨,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研究方向

社会学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并重。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鼓励实行以导师科研团队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文献阅读报告、科研进展汇报及学额为论文全程指导,对交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组成交叉学科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导师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3、课程学习与实践、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要认真学好理论课,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考核要求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教学实践活动。

六、课程体系

1、学分要求

总学分课程学分下限课程学分上限学位课学分学位课及格成绩其他课及格成绩
241820117060

2、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研究方向开课学期
学位课公共必修课s10193b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3621
s10193b2外国语8021
学科必修课s0303b01社会学原理3221
s0303b02西方社会学理论3221
s0303b03社会研究方法3221
s0303b04社会科学前沿研究1611
非学位课公共选修课s10193x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11
s10193x3第二外国语(英语)3222
s10193x4生物信息学3221
s10193x6雅思3222
s10193x5论文写作指导1612
学科选修课s0303x01老年社会学322老年社会福祉方向必选2
s0303x02老年社会福利专题322老年社会福祉方向必选2
s0303x03农村社会学322应用社会学方向必选2
s0303x04农村发展研究前沿322应用社会学方向必选2
s0303x05家政与社会发展322家政学方向必选2
s0303x06家庭社会学322家政学方向必选2
s0303x07家庭心理学3222
s0303x08专业学术论文写作1612
必修环节h1019301开题报告1
h1019302中期考核1
h1019303学术活动2
h1019304教学实践1
h101930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

3、教学方法

①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与科研实践相结合,由系统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对硕士研究生倡导启发式、探索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4、考核方式

①课程考核课程考试可采用不同方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课程论文、学生做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位课70分为及格,其他课程60分及格。

②必修环节考核分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具体要求见必修环节。


七、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要求查阅文献资料100篇以上,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40%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50%,并根据综述内容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选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并由本学科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组织学科专家二次论证,具体方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方法》执行。(1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各学科方向组织。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状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1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2学分(听学术报告记1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举办的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1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5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分会或省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0.5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3学分);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计0.3学分(听学术报告计0.1学分);参加国家或学校公派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视为考核合格。学术活动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2学分。书面记录材料由研究生秘书以试卷形式进行存档。

4、教学实践(1学分)

可采用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形式,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6学时教学实践,教学实践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八、发表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按《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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