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吉林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72名。其中,长春市南关区7名,长春市宽城区3名,长春市朝阳区2名,长春市二道区2名,长春市绿园区2名,长春市双阳区20名,长春市九台区6名,农安县7名,榆树市8名,德惠市6名,公主岭市9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4号)》。招聘对象是已报名参加长春市各县(市)区年下半年义务兵征集的男性公民。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