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