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一次。
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