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没有结婚证的,但是存在法律之前认定的事实婚姻的,可以去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是事实婚姻关系,也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当事人可以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