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收养证明去什么部门开

作者:podiansiwei2024-11-06 11:0276
收养关系证明找民政部门。

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应当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登记之日起成立,当事人要求办理公证登记,还应当办理公证登记。因此收养关系的证明应当找县级以上的民族部门,由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进行评估,对合法的收养关系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