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没有开庭诉讼费会退回一半。根据法律规定,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如果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应退回一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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