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为什么
作者:re999999
2024-10-21 03:38
25
热能正能量
认证
热能正能量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恶意串通行为人进行了串通的行为并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2、主观上,恶意串通的双方都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阅读全文
上一篇:
二次犯罪要加重惩罚吗
下一篇:
对走私烟草专卖品的,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