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孕期离婚的,孩子出生后应当在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报的时候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