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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

贵州省农村安全饮用水标准

作者:wujiaoxing332024-12-30 05:2960

1、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2、供水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L为安全,20-40L为基本安全。采用分散供水的干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L。

3、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20分钟为基本安全。平原和丘陵地区实现供水到户,偏远山区和牧区可到集中供水点。

4、供水保证率:水源保证率在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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