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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jiaoyu8881e
2024-10-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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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犯罪预备和强奸未遂的区分,在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进入着手阶段,如果仍处于准备阶段,如为犯罪行为准备工具的,属于犯罪预备;如果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手段行为,只是因为意外没有最终得逞,则属于强奸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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