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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是什么

作者:lanlanjiatingjy2024-10-13 20:0570
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发给释放证明;然后由有关机关在十日以内将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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