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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leng9992024-10-13 20:0047
不能减刑的情形有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但有重大立功情形的除外;以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四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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