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