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由以下要件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