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的规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该刑事案件更适合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可以由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多个同级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的,一般由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至主要犯罪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