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以下标准生产伪劣化肥罪才立案:
1、行为人生产假化肥,或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给生产造成2万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2、如有其他生产伪劣化肥给生产遭受了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