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方式:1、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对其作出裁定;3、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自裁定减刑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