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后放人的行为是不成立犯罪中止的。由于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即构成既遂,绑架后主动放走人质的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不影响绑架罪的定罪,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