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市场拆除,对于商户租金应按租赁合同约定计算,并应退还。
租赁标的属于违建的,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商户应当及时退回已租赁的房屋,同时可以与市场负责人协商,要求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和押金。商户无法与市场方达成协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赔偿损失,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