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房子没有户口补偿的标准是:按房屋实际产权面积给予补偿,或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为基础给予补偿,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